1-21 我们的代表—耶稣

我们已经看到动物祭品不能完全代表有罪的人。耶稣是我们的代表,因为他在所有的方面都“与他的弟兄相同”(希伯来书2:17)。“他为人人尝了死味”(希伯来书2:9)。当我们犯了罪……比如我们生了气……神可以“在基督里”饶恕我们(以弗所书4:32)。这是因为神能将我们与基督比较;基督是象我们一样的人,也受到试探………比如生气……但是能够战胜任何一个诱惑。所以神能够原谅我们的罪……生气……因为我们归入了基督,被他的公义遮盖了。基督作为我们的代表所以就意味着:神能向我们显示他的恩惠,又保持他公义的原则。

如果耶稣是神自己,而不是仅有人的本性,他就不可能是我们的代表。这是又一个错误的观念导致另一个错误的观念的例子。因此,神学者们发展了许多复杂的方法来解释基督的死。叛教者的流行观点时,人的罪使得自己欠了神一笔自己无法偿还的债。基督于是用他在十字架上流的血还清了每一个信徒的债。许多福音堂的传道士象这样解释基督的死:“就象是我们都被排在围墙前,等待着被魔鬼枪毙。耶稣于是冲进来;魔鬼射击了他而不是我们,所以我们被解救了。”

这些精心设计的理论却没有任何能占得住脚的《圣经》的支持。最明显的矛盾之处是:如果基督真是替我们死了,那么我们就不应该会死。但是,因为我们仍然有人的本性,我们必须死;只有在审判的时候,当我们被授予了永生之后,才能从罪和死中解脱出来。我们并没有在基督死的时候就得到这个恩惠。基督的死消灭了魔鬼(希伯来书2:14)而不是魔鬼消灭了他。

《圣经》告诉我们拯救是因基督的死复活而成为可能,而不仅仅是因为他的死。基督曾经“为我们而死”。替换的理论会说,他必须得为我们每一个人个别地死。

如果基督用他的血还清了债,我们的拯救就成了一种我们可以期盼的权力。如果把基督的献祭理解为偿还债务,我们就不能看到拯救是一种神仁慈和宽容的恩惠这个事实。还债的观点也会让人误解为:发怒的神一旦看到耶稣的血就得到了平息。然而当我们忏悔时神看到的是他的儿子……我们的代表,我们正在努力效仿他,而不是我们把自己和基督的血相联系作为一个护身符。许多“基督教”的赞美诗和圣歌中再这个内容上包括了许多难以置信的错误的教理。许多错误的教理只通过音乐打动人心,而不是通过理性的,《圣经》的教导。我们必须警惕这一类的错误

可悲地是,一句简单的话“基督为我们死”(罗马书5:8)被非常错误地理解为基督替我们而死。在罗马书第五章和哥林多前书第15章有很多联系(如:罗马书5:12=哥林多前书15:21;罗马书5:17=哥林多前书15:22)。“基督为我们死”(罗马书5:8)与“基督为我们的罪死了”(哥林多前书15:3)相一致。他的死是为了给我们一条获得饶恕的路;正是因为这样,“基督为我们死”。“为”这个词并不一定就是“替”的意思;基督死是“为我们的罪”,不是“替他们”。因此,基督能够“替他们祈求”(希伯来书7:25)。在希伯来书10:12和加拉太书1:4中“为”也不意味着“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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