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 耶稣和摩西的律法

因为耶稣是完美的赎罪祭品和理想的大祭司,他能够真正地为我们赢来宽容,旧的动物祭祀和祭司系统在他死后就被废除了(希伯来书10:5…14)。“祭司的职任既已更改(从利未人到基督),律法也必须更改”(希伯来书7:12)。基督“成为祭司并不是照属肉体的条例(因为他是利未人的后裔本来就可以成为祭司)仍是照无穷之生命的大能”因为他的完美就得到了大能(希伯来书7:16)。所以“先前的条例(指摩西的律法),因软弱无益,(通过基督)废掉了,律法原来一无所成,就引进了更美的指望”(希伯来书7:18,19 )。

从这里我们可明显地知道,摩西的律法因为基督的献祭而结束。去信任一个普通人作的神职人员或者仍去用动物献祭都意味着我们没有接受基督的完全胜利。这样的信仰说明:我们不接受基督的赎罪献祭是完全成功的,我们认为要得到释罪还需要自己的行事,而不是信仰基督本身。“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因为,义人必因信得生”(加拉太书3:11引自哈巴谷书2:14)。我们自己钢铁般坚强的意志并不能给我们带来释罪;的确,每一位读者到此肯定已经不再遵从这些律法了。

如果我们要遵守摩西的律法,我们必须尝试遵守律法一切的条例。哪怕对律法中的一个部分不遵守,都意味着那些在律法之下的人被谴责:“凡是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加拉太书3:10)。我们人性的软弱意味着要我们完全去遵守摩西的律法的事是不可能的,但是由于基督对它的完全遵循,我们解脱了遵从它的约束。我们的拯救是由于神因为基督对我们的恩赐,而不是由于我们个体遵循律法的行事。“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罗马书8:3)。所以,“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 (加拉太书3:13).

因为这样,我们不再被要求遵循摩西律法的任何一部分。我们在三,四章中看到,在基督里的新契约替代了摩西律法的旧契约(希伯来书8:13)。经他的死,基督抹去了“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把它撒去,钉在十字架上…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这些原是后世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歌罗西书2:14…17)。这点很清楚……因为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律法被取代了,所以我们应该抵抗任何加在我们身上要求我们遵守律法的某些部分的压力,比如,宴席和安息日。象律法的其余部分,这些事情的目的是预示基督的到来。他死以后,它们的象征意义就被满足了,所以就再没有必要遵循它们。

公元一世纪早期的基督教会时常受到正统的犹太人的压力,要他们遵循律法的某些部分。在贯穿整个新约中,重复性地有抵抗这些建议的警告。在所有这些事情的表面,很特别的事,在今天仍然有几个教派倡导部分地遵守摩西的律法。我们在前面已经指出,任何通过遵守律法获得拯救的尝试都应该致力遵守整个律法,否则我们就会自动地被谴责为不顺服(加拉太书3:10)。

在人的本性中有一个因素,就是倾向于通过善获赎罪的思想;我们喜欢觉得我们正在做着引导我们获得的拯救的事。因为这个理由,强制的什一税,戴十字架,背诵老套的祷告词,用一种固定的姿势祈祷等等是大多数宗教、基督教和其他教的流行方式。单独由对基督的信仰而获得拯救的教理对真正以《圣经》为基础的基督教来说几乎是独特的。

对保持任何摩西的律法的抵制的警告遍布在新约中。一些人教导:基督教徒们应当遵循摩西律法行割礼,以“保持律法”。雅各代表真正的信徒明显地谴责这个想法:“我们并没有(这样)吩咐他们”(使徒行传15:24)。彼得描述那些教导需要遵循律法的人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我们得救仍因主耶稣的恩(而不是他们尊从律法的工作),这是我们所信的”(使徒行传15:10,11)。在圣灵的感动下,保罗同样几次明确地强调这一点:“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6; 3:11; 使徒行传3:11)。

通常的基督教的许多实践是建立在摩西律法的一些原理上,这是他们叛教的真正征兆……尽管以上考虑过的教导是多么清楚和尽心,即基督信徒不应该再遵守律法因为它以在基督中废除了。我们将考虑当今“基督教徒”的更明显的以摩西律法为基础的实践:…

教皇,神父和祭司

天主教和英国国教炫耀地实行人的祭祀职系统。罗马天主教徒将教皇等同于犹太人的大祭司。“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摩太前书2:5)。所以,教皇或牧师(祭司)是不可能是我们的中保,因为祭司是在旧契约下的需要。基督是我们在圣所中的大祭司,将我们的祈祷传达给神。

在《圣经》中绝对没有这样的证据:公元一世纪时的受圣灵恩赐的前辈们拥有的权威……如彼得……被传到后世或者特别是教皇。即使我们承认这种可能性,也不能证实公元一世纪的前辈们神圣的光罩降落到教皇或牧师他们个人身上。

圣灵恩赐已被收回,一切信徒都有相同的途径接近《圣经》中的神圣世界(见第2.2和2.4节)。所以我们都是弟兄,没有谁在精神上比别人高贵。确实,所有真正的信徒都因他们受洗归入了基督而成为一个新的祭司职的成员,因为他们将神的光显示在黑暗的世界(彼得前书2:9)。当基督回来,圣洁的国在地上建成时,他们将成为祭司在国中掌管王权(启示录 5:10)。

天主教徒称他们的牧师为“(神)父”,这与基督的话很明显地矛盾:“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 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 就是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23:9)。确实,耶稣警告过,不要授予任何信徒现代牧师所要求的精神上的尊敬“但你们不要受拉比(老师)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你们都是弟兄”(马太福音23:8)。

神父,主教和其他神职人员穿戴的宽松长袍,在摩西时代的祭司和大祭司,在特别的穿着上有它们的基础。这种穿着预示了基督完美的品格,它的目的和一切律法到现在都已经被满足了。令人悲伤的是,为了赞美基督的荣耀的衣着现在却被用来颂扬穿它的人……他们中的一些人承认并不接受基督的复活,甚至不接受神的存在。

天主教认为玛丽亚是一个祭司的思想是非常错误的。我们是在基督的名里请求,而不是玛丽亚的名里(约翰福音14:13,14; 15:16;16:23…26)。基督是我们唯一的大祭司,不是玛丽亚。当玛丽亚试图让耶稣为别人做事时,耶稣指责过她(约翰福音2:2…4)。是神,而不是玛丽亚,把人归到基督(约翰福音6:44)。

十分之一税

这也是摩西律法的一部分(民数记18:21),犹太人要把他们出产的十分之一捐赠给从事神职(会幕)的利未人。因为现在没有人做的神职,我们就不再有义务捐什一课税给任何教堂里的老者。再一次,一个错误的思想(在这里是关于祭司)引道了另一个错误思想(即,什一课税)。神他自己不需要我们的奉献物,因为一切都属于他(诗篇50:8…13)。我们只是把神已给的给还他(历代志上29:14)。物质的供品如钱财,是不可能使我们获得拯救的,我们不应该仅仅献上十分之一的钱,而不献上我们整个生命。保罗在这方面为我们树立了榜样,真正在行动中反映他所传的道:“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罗马书12:1)。

犹太人的律法将一些肉定为不洁净的……这在今天被某些教派采用,特别是对于猪肉。因为基督在十字架上取消了律法,“在饮食上…不可让人论断你们”(歌罗西书2:14…16)。如此,摩西的关于这些事的指令已被废除,因为基督已经来了。洁净的食物预示的本就是基督。

耶稣清楚地解释过人吃的东西不能够在精神上污秽他;只有从心里产生的才能这样(马可福音7:15…23)。“这是说,耶稣说各样的食物都是洁净的”(马可福音7:19)。象保罗一样,彼得也学了这一课(使徒行传10:14,15):“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罗马书14:14)。更早些时候,保罗曾说服道,拒绝某些肉食一种精神软弱的表现(罗马书14:2)。我们对待肉的态度“不能得神的喜欢”(哥林多前书8:8)。最暗示有罪的,是警告叛教徒将教导人的,“禁戒食物,就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谢着领受的”(提摩太前书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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