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耶稣的工作 Study 9 - The work of Jesus
第九章
耶稣的工作
Study 9 - The work of Jesus
9.1 耶稣的胜利
The victory of Jesus
前面的学习告诉我们耶稣和我们一样,有着人的本性,一样经受罪的试探。然而耶稣和我们不同的是,他彻底战胜了罪。虽然他和我们一样有罪的本性,但他向我们显示的是完美的品性。这个事实时会在我们逐渐地领会的过程中不断地令我们感动。新约《圣经》有多处对基督的完美品质做了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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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希伯来书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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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罪”。“在他并没有罪”(哥林多后书5:21;约翰一书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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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并没有罪,口里也没有诡诈”(彼得前书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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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希伯来书7:26)。
福音书中的记录告诉了我们耶稣周围的人们是怎样从他的言行中看到他的完美品格的。彼拉多的妻子认出他是一个“义人”(马太福音27:19),不应受惩罚;看到基督被钉十字架的罗马士兵不得不评价说,“这真是个义人”(路加福音23:47)。在耶稣生活的早期,他曾盘问犹太人“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约翰福音8:46),而犹太人对此无以做答。
耶稣因着他自己完美的品格,实现了“神在肉身显现,被圣灵称为义”(提摩太前书3:16);如果神也是人的话,神的所言所行在耶稣身上都做到了。所以耶稣是神……“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的完美的显现(歌罗西书1:15)。因此,人就没有必要亲自看到神。正如耶稣说的,“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真正地)显给我们看’呢?”(约翰福音14:9)。
我们生活在罪的世界里,本性又受罪折磨,很难完全领会基督在精神上的至圣;一个有着我们同样本性的人会在他的品格中完全地显出神的义。要真正相信这点,比仅仅接受基督就是神本身需要更多的信心;因此,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基督的神性”和错误的“三位一体”的教条易于被接受并变得普遍了。
因为耶稣也有我们人的本性,所以他也会死。他是从玛丽亚所生的亚当的后裔。亚当所有的后裔因罪都要死(哥林多前书15:22)。不论他们个人如何公义。所有亚当的后代都因为亚当的罪必死,“死就作了王…因一人(亚当)的过犯,众人都死了…审判是由一人(亚当)而定罪(去死)…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所以必得死(罗马书5:14…19)。作为亚当得后裔,基督成为了“罪人”,所以必会死,因为所有亚当的后裔都被归为罪人,都因罪而必得死。神没有改变这个原则,对基督也一样。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哥林多后书5:21)。
除了耶稣以外,所有亚当的后代都该受到这个惩罚,因为我们本人都过犯了罪。耶稣必须得死,因为他有我们的人性,须分担降到亚当后代身上的诅咒。然而,因为他本人没有做任何该得死的事,“神却将死的痛苦解释了,叫他复活,因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使徒行传2:24)。基督“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马书1:4)。如此,基督荣耀地复活是因为他完美的品格,他的“圣善的灵”。
基督并没有仅仅因为他有人性而死在十字架上。他情愿地给出自己完美的生命作为礼物赋予我们;他知道他的死将把我们从罪恶中拯救出来(以弗所书5:2,25;启示录书1:5;加拉太书2:20),就通过“为我们的罪”而死显示了对我们的爱(哥林多前书15:3)。因为耶稣是完美的,他能够战胜罪的后果死,成为第一个死后复活的人,并被赐予永生。因此,所有那些通过受洗、象耶稣一样生活归入基督的人就有了像耶稣一样的复活和被赐福的希望。
基督的复活有着重大的意义,因为它是我们复活和被审判的确据(使徒行传17:31),如果我们真正象他,我们就在他所赐福的永生中有份,“知道那教主耶稣复活的,也必叫我们与耶稣一同复活”(哥林多后书4:14;哥林多前书6:14;罗马书6:3…5)。作为有罪的人,我们该永远地死去(罗马书6:23)。然而,由于基督的完美生命,对死的遵从和他的复活,神就能够完全按照他的应许赐给我们永生。
为了除去罪的后果,按着他对我们救赎的应许,凭着我们的信心,神把我们“算为义的人”(罗马书4:6)。我们知道,罪带来死亡,所以,如果我们真正相信神将会把我们从罪中拯救出来,我们就必须相信他将把我们算为义人,尽管我们不是。神让基督“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哥林多后书5:21),就是通过受洗归入基督和象基督一样生活。这样,对那些“在耶稣基督里”的人来说,基督“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哥林多前书1;30,31);下面的《圣经》经节激励我们去赞扬基督所成就的伟大的事:“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罗马书1:17)。因此,要懂得真正的福音,就需要理解这些事。
这一切都因着基督的复活成为可能。他是将要被赋予永生的人所收获的“初熟的果子”(哥林多前书15:20),一个新的将被赋予神的品性的灵性家庭里“首先复生的”(歌罗西书1:18引自以弗所书3:15)。基督的复活使得神能够把信耶稣的人算作是公义的,因为他们归入了耶稣的公义。基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马书4:25),“称义”得意思是“成为公义的”。
要真正相信神能够算我们为完美的,需要有意识的经过深思的信仰。基督在审判席上能使我们“无瑕无疵、欢欢喜喜站在他荣耀之前”(犹大书24节;歌罗西书1:22,以弗所书5:27)。我们因为有犯罪的本性和不断的属灵的跌倒,要相信这些就需要坚定的信心。仅仅是把我们的手放在十字架上或是不切实际地同意一些《圣经》的教条并不能表明有一种真正的信仰。只有完全地理解基督的复活才应该激发我们的信心:“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叫你们的信心和盼望(类似的复活)都在于神”(彼得前书1:21)。
只有通过受洗我们才能“归入基督耶稣”,才能因此归入他的义。通过受洗我们将自己与他的死和他的复活联系在一起(罗马书6:3…5),这样我们才成为“公义的”或被算作公义的,从罪中被拯救出来(罗马书4:25)。
除非我们已经受了洗,不然我们理解这些奇妙的事是不容易的。受洗使我们与基督在十字架上流的血联系在一起;信的人“曾用羔羊的血把(他们的)衣裳洗白净了”(启示录7:14)。他们于是象征性地穿上了白净的衣裳,代表着基督的义已被算作他们的(启示录19:8)。如果我们犯了罪,这些白净的衣裳会变脏(犹大书第23句);当我们在受洗后有了过犯,我们必须用基督的血来洗净,通过基督祈求神对我们的宽容。
受洗以后我们仍然需要努力保持在受祝福的位置。我们需要经常性的,每日几分钟的自我审查,不断地祈祷以寻求神的宽容。这样做了,我们就能谦逊地确信:由于基督的公义,我们将会在神国里。我们必须寻求在自己死去或者在基督返回的那一天是归在基督里的,“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上帝而来的义”(腓立比书3:9)。
《圣经》中反复强调的因“信心”带来的公义说明,我们不可能因为自己的作为而获得拯救;拯救是神的恩惠: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以弗所书2:8,9)。如同公义是所赐的一样(罗马书5:17),拯救也是所赐的。所以,我们做任何基督教的服务的动机应该是对神的恩惠的感激之情……他通过耶稣把我们算作公义的人,从而给了我们救赎的路。试图辩论说如果我们做好事就能被拯救就是犯了致命的错误。单凭我们这样想,就不可能获得拯救;拯救是一种恩赐,我们不能获取,只能带着深深的感激之情,在我们的行为中回应这种恩典。真正的信心必定因行为而得以完全(雅各书2:17)。
9.2 耶稣的血
The blood of Jesus
在新约中经常提到我们的义和拯救是由耶稣的血来的(如:约翰一书1:7;启示录书5:9,12:11,罗马书5:9)。要领会基督的血的意义,我们必须懂得下面这个《圣经》原理:“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利未记17:14)。没有血,身体就没有生命;所以,血是生命的象征。这说明了基督的话的适合性:“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6:53)。
罪导致了死(罗马书6:23),即流血带走生命。正因如此,以色列人以前每犯了罪都要流血,以此来警示他们:罪引来死亡。“按照(摩西的)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希伯来书9:/22)。因此,亚当和夏娃用榕树叶来遮盖他们是不蒙悦纳的罪,相反,神杀了一只羊羔用它的皮来遮盖他们的罪(创世记3:7,21)。相似地,亚伯的动物的献祭被神接受了,而该隐的蔬菜供物没有被接纳;因为亚伯领会了这个原理:不流血就不会有赦免,也不会可能接近神(创世记4:3…5)。
这些事件也预示了基督的血的至高的重要性。特别是逾越节表明了这点,在逾越节期间,神的选民必须把羔羊的血涂在他们的门柱上以从死里获得拯救。这血预示了耶稣的血,我们必须要它来遮盖自己。在耶稣出世之前,按照摩西的律法,犹太人必得用动物祭祀来赎罪。然而,动物流血只是为了训诲的目的。罪必得用死来惩罚(罗马书6:23);一个人杀死一个动物来代替他自己去死是不可能的。他杀死的动物不会懂得对还是错;它也就不能完全代表他,所以“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希伯来书10:4)。
于是就有了下面这个问题:为什么犹太人犯了罪时必须要用动物献祭呢?保罗在加拉太书3:24中总结了多方面的答案:“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他们杀掉供奉的动物必须是没有瑕疵的(出埃及记12:5;利未记1:3,10等)。这预示了基督……“无瑕疵的羔羊”(彼得前书1:19)。所以那些被祭奉的动物的血象征了基督的血。它们可以被神接受作为罪的祭品,因为它们预示着神所知道的基督将来的完美的祭献。他的死是“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希伯来书9:15)。正因如此,神能够原谅他的那些生活在基督出世之前的人们。基督的死是“赎了人在前约(即摩西的律法……希伯来书8:5…9)之时所犯的罪过”(希伯来书9:26)。在律法下所有的祭品都预示了基督……这个完美的赎罪祭品,他“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希伯来书9:26;13:11,12;罗马书8:3 引自哥林多后书5:21)。
我们在7.3节中解释了整个旧约,尤其是摩西的律法,是怎样预示着基督的。在律法下,接近神是通过大祭司的;在旧约时代,大祭司是神和人之间的中保,就如基督在新约时代作了中保一样(希伯来书9:15)。“律法本是立软弱的人为祭司;但起誓的话…立儿子为大祭司,乃是成全了永远”(希伯来书7:28)。因为他们自己都是有罪过的人,大祭司们不能为人带来真正的神的原谅。他们用来赎罪的动物祭品不能真正代替有罪的人。能真正赎罪的,必须要求是一个完美的人,他能在每个方面都代表有罪的人,并能为那些与他的牺牲相联系的人赎罪。相似地,一个完美的大祭司,因为也一样地受罪的试探,能够怜悯有罪的人,他作了这些有罪人的中保(希伯来书2:14…18)。
耶稣完全地满足了这些要求……“象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希伯来书7:26)。他不需要连续地为自己赎罪献祭,也不该死(希伯来书7:23,2)。在这种情况下,《圣经》评注耶稣为一个祭祀:“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希伯来书7:25)。因为他有人的本性,基督作为我们的完美的大祭司,“能体谅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为他自己也是被软弱所困”(希伯来书5:2)。这令人想起《圣经》中对基督的陈述,“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 (希伯来书2:14)。
就如犹太人的大祭司只为神的选民……以色列人作中保一样;基督也只是那些已经受洗归入了基督,懂得了真正的福音的,精神上的以色列人的大祭司。他是“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希伯来书10:21)……神的家是由那些受洗获得了重生(彼得前书2:2…5),有了福音的盼望的人组成的(希伯来书3:6)。领会了基督的祭司职能带来的令人惊异的益处,我们就应该被激发去受洗归入他;如果不这样,他就不能为我们作中保。
我们如果已受洗归入了基督,就应该热心地充分利用基督的祭司职;确实我们对此有责任,必须在生活中做到。“我们就当靠着耶稣,常常以颂赞为祭献给神”(希伯来书13:15)。神让基督作为我们的祭司的意图,是为了让我们赞扬他的荣耀;所以我们应该经常借着基督来荣耀赞美神。希伯来书10:21…25陈述了我们因基督作大祭司而应负的责任:“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
1.
并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身体用清水洗净了,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神面前”。懂得基督的祭司职意味着我们应当受洗归入他("我们的身体用清水洗净了"),我们决不该让坏的意念在内心发展。如果我们信仰基督的救赎,我们就因他的献祭与神合为一。
2.
“要坚守我们所承认的指望,不至动摇”。我们不应该偏离使我们懂得基督的祭司职的原理。
3.
“又要彼此相顾,激发爱心…不可停止聚会”。我们应当与其他明白并受益于基督的祭司职的人相爱护地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特别表现在纪念基督牺牲的聚会上。(见第11.3.5节)。
明白了这些事,我们就怀满谦卑的信心:如果我们受洗跟基督相连,我们将真正得到拯救。“所以我们只管担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 (希伯来书4:16)。
9.3 挽回祭-为我们,为自己
Jesus offering – for us, and for himself
犹太人的大祭司必须先为他自己的罪献上礼物赎罪,然后才为百姓献祭赎罪(希伯来书5:1…3)。虽然耶稣自己没有任何的罪,但他仍然具有人的本性,需要从死里得到拯救。因为基督自己的献祭,神将他从死里拯救出来;于是耶稣的死换来了他自己的拯救,也是我们的拯救成为可能。《圣经》中有许多段落都提到这点。
本节中记录了证实基督的献祭是为了他自己也是为了我们的经文。这些经文远远超过了证实这一点所需要的;但是如果我们要真正明白神的大爱,领会这个话题是至关重要的。在读完本书后,你们可能想要更深一个层次地考虑这些事,所以,本节含盖了所有与此有关的资料。
·
大祭司“理当为百姓和自己献祭赎罪…基督也是如此”成全了摩西时代的大祭司的职责(希伯来书5:3,5)。希腊语的“理当”特指有财务上的债务……这里指我们的主耶稣为他自己和我们买来拯救(赎身)。他这样做,是因为他的大爱(希伯来书5:3)。这并不意味着他自由有什么过错需要补偿。这一点怎么强调也不过分。我们因为他献出的血而得救,他自己也是如此。
·
基督“不象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因为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希伯来书7:27)。在这里,毫无疑问,保罗在强调祭司的和基督的双重献祭的相似处。保罗在希伯来书9:7(引自第12,25句)又一次强调过。 不同的是,基督只需一次把自己献上,而大祭司们需要每年都献祭。如果基督只是为了百姓而献祭,那么这点早就被突出了。请注意,基督献祭是为了他自己的“罪”……他的“罪”与我们的罪是分开的,因为他为我们作了分别的献祭。明白了耶稣有一个完美的无暇的品质,这里的“罪”是另一种描述人的有罪的本性的方式。用转喻的方法,罪的起因(本性)被说为结果。但是仍然需要强调的是,我们的主是完美的,不能被定罪。
神“凭永约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稣从死里复活”(希伯来书13:20),即耶稣自己的血。这样我们的主既是牧羊人又是被杀的羊,他让自己被杀,神通过他的血让他从死里复活;同样的,他既是献祭物又是祭司。
撒迦利亚书9:9很好地说明了这点:“你的王(耶稣)来到你这时:他是公义的,并且救他自己(或翻译为:施行拯救)”。这两种可能的翻译暗示了我们的主通过拯救他自己,为我们带来了拯救。由于在十字架上的献祭,耶稣对他自己的本性做出了救赎,从而能为我们施行拯救。在其目的……拯救我们……之外来考虑耶稣的死是不明智的。
我们必须领会在律法下所有的通过动物祭祀流的血都在某种意义上与基督的献祭有关系。祭坛,基督的一个象征,每年都要用血在其上行一次赎罪之礼(出埃及记30:10),显示了基督是怎样将自己奉献给神。的确,整个幕帐代表了基督,必须用血来洁净(希伯来书9:23)。幕帐的实物帆具没有任何错,尽管因为它与罪的联系需要被洁净。我们的主也是如此。大祭司必须自己先被洒上血才开始他的祭祀服务,同样基督也需要先有他自己的祭祀才在圣所里开始为我们的服务(利未记8:23)。
基督为他自己赎罪并不意味着他自己是有罪的。献上一个人的赎罪祭品并不总是意味这个献祭的人犯了罪(如在利未记第12章中,一个妇女在生了孩子后,必得赎罪)。
9.4 我们的代表—耶稣
Jesus our
representative
我们已经看到动物祭品不能完全代表有罪的人。耶稣是我们的代表,因为他在所有的方面都“与他的弟兄相同”(希伯来书2:17)。“他为人人尝了死味”(希伯来书2:9)。当我们犯了罪……比如我们生了气……神可以“在基督里”饶恕我们(以弗所书4:32)。这是因为神能将我们与基督比较;基督是象我们一样的人,也受到试探………比如生气……但是能够战胜任何一个诱惑。所以神能够原谅我们的罪……生气……因为我们归入了基督,被他的公义遮盖了。基督作为我们的代表所以就意味着:神能向我们显示他的恩惠,又保持他公义的原则。
如果耶稣是神自己,而不是仅有人的本性,他就不可能是我们的代表。这是又一个错误的观念导致另一个错误的观念的例子。因此,神学者们发展了许多复杂的方法来解释基督的死。叛教者的流行观点时,人的罪使得自己欠了神一笔自己无法偿还的债。基督于是用他在十字架上流的血还清了每一个信徒的债。许多福音堂的传道士象这样解释基督的死:“就象是我们都被排在围墙前,等待着被魔鬼枪毙。耶稣于是冲进来;魔鬼射击了他而不是我们,所以我们被解救了。”
这些精心设计的理论却没有任何能占得住脚的《圣经》的支持。最明显的矛盾之处是:如果基督真是替我们死了,那么我们就不应该会死。但是,因为我们仍然有人的本性,我们必须死;只有在审判的时候,当我们被授予了永生之后,才能从罪和死中解脱出来。我们并没有在基督死的时候就得到这个恩惠。基督的死消灭了魔鬼(希伯来书2:14)而不是魔鬼消灭了他。
《圣经》告诉我们拯救是因基督的死和复活而成为可能,而不仅仅是因为他的死。基督曾经“为我们而死”。替换的理论会说,他必须得为我们每一个人个别地死。
如果基督用他的血还清了债,我们的拯救就成了一种我们可以期盼的权力。如果把基督的献祭理解为偿还债务,我们就不能看到拯救是一种神仁慈和宽容的恩惠这个事实。还债的观点也会让人误解为:发怒的神一旦看到耶稣的血就得到了平息。然而当我们忏悔时神看到的是他的儿子……我们的代表,我们正在努力效仿他,而不是我们把自己和基督的血相联系作为一个护身符。许多“基督教”的赞美诗和圣歌中再这个内容上包括了许多难以置信的错误的教理。许多错误的教理只通过音乐打动人心,而不是通过理性的,《圣经》的教导。我们必须警惕这一类的错误
可悲地是,一句简单的话“基督为我们死”(罗马书5:8)被非常错误地理解为基督替我们而死。在罗马书第五章和哥林多前书第15章有很多联系(如:罗马书5:12=哥林多前书15:21;罗马书5:17=哥林多前书15:22)。“基督为我们死”(罗马书5:8)与“基督为我们的罪死了”(哥林多前书15:3)相一致。他的死是为了给我们一条获得饶恕的路;正是因为这样,“基督为我们死”。“为”这个词并不一定就是“替”的意思;基督死是“为我们的罪”,不是“替他们”。因此,基督能够“替他们祈求”(希伯来书7:25)。在希伯来书10:12和加拉太书1:4中“为”也不意味着“替”。
9.5 耶稣和摩西的律法
Jesus and the law of Moses
因为耶稣是完美的赎罪祭品和理想的大祭司,他能够真正地为我们赢来宽容,旧的动物祭祀和祭司系统在他死后就被废除了(希伯来书10:5…14)。“祭司的职任既已更改(从利未人到基督),律法也必须更改”(希伯来书7:12)。基督“成为祭司并不是照属肉体的条例(因为他是利未人的后裔本来就可以成为祭司)仍是照无穷之生命的大能”因为他的完美就得到了大能(希伯来书7:16)。所以“先前的条例(指摩西的律法),因软弱无益,(通过基督)废掉了,律法原来一无所成,就引进了更美的指望”(希伯来书7:18,19 )。
从这里我们可明显地知道,摩西的律法因为基督的献祭而结束。去信任一个普通人作的神职人员或者仍去用动物献祭都意味着我们没有接受基督的完全胜利。这样的信仰说明:我们不接受基督的赎罪献祭是完全成功的,我们认为要得到释罪还需要自己的行事,而不是信仰基督本身。“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因为,义人必因信得生”(加拉太书3:11引自哈巴谷书2:14)。我们自己钢铁般坚强的意志并不能给我们带来释罪;的确,每一位读者到此肯定已经不再遵从这些律法了。
如果我们要遵守摩西的律法,我们必须尝试遵守律法一切的条例。哪怕对律法中的一个部分不遵守,都意味着那些在律法之下的人被谴责:“凡是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加拉太书3:10)。我们人性的软弱意味着要我们完全去遵守摩西的律法的事是不可能的,但是由于基督对它的完全遵循,我们解脱了遵从它的约束。我们的拯救是由于神因为基督对我们的恩赐,而不是由于我们个体遵循律法的行事。“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罗马书8:3)。所以,“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 (加拉太书3:13).
因为这样,我们不再被要求遵循摩西律法的任何一部分。我们在三,四章中看到,在基督里的新契约替代了摩西律法的旧契约(希伯来书8:13)。经他的死,基督抹去了“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把它撒去,钉在十字架上…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这些原是后世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歌罗西书2:14…17)。这点很清楚……因为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律法被取代了,所以我们应该抵抗任何加在我们身上要求我们遵守律法的某些部分的压力,比如,宴席和安息日。象律法的其余部分,这些事情的目的是预示基督的到来。他死以后,它们的象征意义就被满足了,所以就再没有必要遵循它们。
公元一世纪早期的基督教会时常受到正统的犹太人的压力,要他们遵循律法的某些部分。在贯穿整个新约中,重复性地有抵抗这些建议的警告。在所有这些事情的表面,很特别的事,在今天仍然有几个教派倡导部分地遵守摩西的律法。我们在前面已经指出,任何通过遵守律法获得拯救的尝试都应该致力遵守整个律法,否则我们就会自动地被谴责为不顺服(加拉太书3:10)。
在人的本性中有一个因素,就是倾向于通过善获赎罪的思想;我们喜欢觉得我们正在做着引导我们获得的拯救的事。因为这个理由,强制的什一税,戴十字架,背诵老套的祷告词,用一种固定的姿势祈祷等等是大多数宗教、基督教和其他教的流行方式。单独由对基督的信仰而获得拯救的教理对真正以《圣经》为基础的基督教来说几乎是独特的。
对保持任何摩西的律法的抵制的警告遍布在新约中。一些人教导:基督教徒们应当遵循摩西律法行割礼,以“保持律法”。雅各代表真正的信徒明显地谴责这个想法:“我们并没有(这样)吩咐他们”(使徒行传15:24)。彼得描述那些教导需要遵循律法的人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我们得救仍因主耶稣的恩(而不是他们尊从律法的工作),这是我们所信的”(使徒行传15:10,11)。在圣灵的感动下,保罗同样几次明确地强调这一点:“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6; 3:11; 使徒行传3:11)。
通常的基督教的许多实践是建立在摩西律法的一些原理上,这是他们叛教的真正征兆……尽管以上考虑过的教导是多么清楚和尽心,即基督信徒不应该再遵守律法因为它以在基督中废除了。我们将考虑当今“基督教徒”的更明显的以摩西律法为基础的实践:…
教皇,神父和祭司
Pope, priests and Old Testament priests
天主教和英国国教炫耀地实行人的祭祀职系统。罗马天主教徒将教皇等同于犹太人的大祭司。“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摩太前书2:5)。所以,教皇或牧师(祭司)是不可能是我们的中保,因为祭司是在旧契约下的需要。基督是我们在圣所中的大祭司,将我们的祈祷传达给神。
在《圣经》中绝对没有这样的证据:公元一世纪时的受圣灵恩赐的前辈们拥有的权威……如彼得……被传到后世或者特别是教皇。即使我们承认这种可能性,也不能证实公元一世纪的前辈们神圣的光罩降落到教皇或牧师他们个人身上。
圣灵恩赐已被收回,一切信徒都有相同的途径接近《圣经》中的神圣世界(见第2.2和2.4节)。所以我们都是弟兄,没有谁在精神上比别人高贵。确实,所有真正的信徒都因他们受洗归入了基督而成为一个新的祭司职的成员,因为他们将神的光显示在黑暗的世界(彼得前书2:9)。当基督回来,圣洁的国在地上建成时,他们将成为祭司在国中掌管王权(启示录 5:10)。
天主教徒称他们的牧师为“(神)父”,这与基督的话很明显地矛盾:“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 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 就是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23:9)。确实,耶稣警告过,不要授予任何信徒现代牧师所要求的精神上的尊敬“但你们不要受拉比(老师)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你们都是弟兄”(马太福音23:8)。
神父,主教和其他神职人员穿戴的宽松长袍,在摩西时代的祭司和大祭司,在特别的穿着上有它们的基础。这种穿着预示了基督完美的品格,它的目的和一切律法到现在都已经被满足了。令人悲伤的是,为了赞美基督的荣耀的衣着现在却被用来颂扬穿它的人……他们中的一些人承认并不接受基督的复活,甚至不接受神的存在。
天主教认为玛丽亚是一个祭司的思想是非常错误的。我们是在基督的名里请求,而不是玛丽亚的名里(约翰福音14:13,14; 15:16;16:23…26)。基督是我们唯一的大祭司,不是玛丽亚。当玛丽亚试图让耶稣为别人做事时,耶稣指责过她(约翰福音2:2…4)。是神,而不是玛丽亚,把人归到基督(约翰福音6:44)。
十分之一税
Tithes
这也是摩西律法的一部分(民数记18:21),犹太人要把他们出产的十分之一捐赠给从事神职(会幕)的利未人。因为现在没有人做的神职,我们就不再有义务捐什一课税给任何教堂里的老者。再一次,一个错误的思想(在这里是关于祭司)引道了另一个错误思想(即,什一课税)。神他自己不需要我们的奉献物,因为一切都属于他(诗篇50:8…13)。我们只是把神已给的给还他(历代志上29:14)。物质的供品如钱财,是不可能使我们获得拯救的,我们不应该仅仅献上十分之一的钱,而不献上我们整个生命。保罗在这方面为我们树立了榜样,真正在行动中反映他所传的道:“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罗马书12:1)。
肉
Meat
犹太人的律法将一些肉定为不洁净的……这在今天被某些教派采用,特别是对于猪肉。因为基督在十字架上取消了律法,“在饮食上…不可让人论断你们”(歌罗西书2:14…16)。如此,摩西的关于这些事的指令已被废除,因为基督已经来了。洁净的食物预示的本就是基督。
耶稣清楚地解释过人吃的东西不能够在精神上污秽他;只有从心里产生的才能这样(马可福音7:15…23)。“这是说,耶稣说各样的食物都是洁净的”(马可福音7:19)。象保罗一样,彼得也学了这一课(使徒行传10:14,15):“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罗马书14:14)。更早些时候,保罗曾说服道,拒绝某些肉食一种精神软弱的表现(罗马书14:2)。我们对待肉的态度“不能得神的喜欢”(哥林多前书8:8)。最暗示有罪的,是警告叛教徒将教导人的,“禁戒食物,就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谢着领受的”(提摩太前书4:3)。
最广布的现代“基督教的”实践与摩西律法的连续性之一可以在我们必须保持安息日的思想中看到。有的团体主张我们应该保持安息日,象律法中定义的一样准确;另为的许多团体认为,基督教徒应该在一星期内的一个特定日来做礼拜,他们通常规定这一天为星期日。需要明确的第一件事是安息日是一周的最后一天,是当神在造世的六天后休息的时候(出埃及记20:10,11)。星期日是一周的第一天,遵守这一天作为安息日是不正确的。安息日特定地是“我(神)与他们(以色列人)中间为证据,使他们知道我……耶和华是叫他们成为圣的”(以西结书20:12)。所以,它从未被用来约束费犹太人。
我们已经看见,因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摩西的律法被废除了,所以没有必要遵守安息日,或者,确实,任何节日,如基督的祭日(歌罗西书2:14…17)。早期回到保持部分摩西律法,如安息日,的基督徒,被保罗描述为回到“那懦弱无用的小学,情愿再给他作奴仆。你们谨守日子(如安息日)、月份、节期、年份(即犹太人的节日),我为你们害怕,惟恐我在你们身上枉费了工夫”(加拉太书4:9…11)。这是试图保持安息日作为一种拯救的方式的严重性。很清楚,遵守安息日与拯救是没有关系的:“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即在精神上的意义);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罗马书14:5…6)。
因次,我们不遵循早期信徒的保持安息日是可以理解的。的确,《圣经》中记录了他们在“七日的第一日”,即星期日聚会:“七日的第一日,我们聚会擘饼的时候…”(使徒行传20:7)。保罗劝告哥林多的信徒在“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去接纳募捐(哥林多前书16:2),暗示着在一周的第一天聚会是一个广布的实践。所有的信徒被描述为祭司(彼得前书2:9)……祭司不守安息日是不为罪的(马太福音12:5)。
如果我们要遵守安息日,我们就必须很好地遵守;我们在前面已经说明只部分地遵守摩西律法是致命的,因为这将诅咒我们(加拉太书3:10)。拯救是通过遵守基督的法,而不是摩西的律法。以色列人不被允许在安息日做任何事:“凡这日之内做工的,必把他治死”。他们还被要求:“当安息日,不可在你们一切的住处生火”,所以他们被禁止在那一天准备食物(出埃及记 35:2…3;16:23)。一个人也许是为了点火在安息日捡柴,而被处死(民数记15:32…36)。
所以,那些教导他们的成员遵守安息日的教派,应该处死那些违反安息日规定的成员。不应该做饭,也不以任何形式用火……比如,开车,开暖气系统等。正统犹太人建立了一个遵守安息日的例子:在安息日那天,除了宗教的理由都呆在家里,个人也不参与做饭,开车等。许多宣称保持安息日的“基督徒”做的比这差多了。
人们常争论道,遵守安息日是神给摩西的十诫之一,律法中其余的部分被废除后,我们仍有义务遵循全部这十诫。“第七日基督复临论者教派”很清楚地划分了十诫的“道德律法”和他们认为被基督废除的所谓的“仪式律法”。这种划分在《圣经》中没有教导过。我们在本书的前面说明了旧约引用了摩西的律法,这个律法在十字架上被新约替代了。我们可以表明十诫,包括有关安息日的指令,都是被基督废除的旧约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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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将所吩咐你们当守的约指示你们,就是十条诫,并将这诫写在两块石版上”(申命记4:13)。再一次,我们应该注意,这个建立在十诫基础上的约定,是定在神与以色列人之间的,不是与现今的非犹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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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西登上何烈山去接受石版,在石版上神写着十诫。对于此,摩西后来注解道,“耶和华我们的神在何烈山与我们立约”(申命记 5:2),即通过这十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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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神“就是十条诫,写在两块版上”(出埃及记 34:28)。这个同样的约定包含了所谓的“仪式律法”(出埃及记34:27)。如果我们认可遵循这十诫的约定是必要的,那么我们也必须遵守全部律法的每个细节;因为我们知道它们都是这整个约定的组成部分。要做到这一切明显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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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来书9:4讲到“约版”。那十个条例被写在石板上,就成了“(旧)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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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引用这个约定时说它是“刻在石头上”,即石版上。他将它称作“属死的职事…定罪的职事…(是)那废掉的”(哥林多后书3:7…11)。这个与那十诫相联系的定约肯定不能带来任何拯救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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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在十字架上抹去“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歌罗西书2:14)。这是指神在石版上的十诫的手迹。同样,保罗说道“律法…死了…仪文的旧样”(罗马书7:6),大概是指十诫的仪文,因为这仪文是写在石版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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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罗马书7:8中十诫中只有一诫被称作“律法”:“律法…说不可起贪心”。在此前面的罗马书7:1…7强调了基督的死是怎样废除这个律法的;“律法”所以“律法”包括这十诫。
所有这些都这一点很明确,即旧约和“律法”包括了十诫。因为它们已被新约废除,所以十诫也被取消了。然而,十诫中有九诫在新约中被重新肯定,至少是在精神方面。民数记第3、5、6、7、8、9章的内容可在提摩太前书第1章中找到,民数记第1、2、10章的内容可以在哥林多前书第5章中找到。但是,关于安息日的第四诫却从未在新约中重申过。
以下所列的段落证明了十诫中的其余九诫在新约中被再确认:…
第1. … 以弗所书 4:6;约翰一书5:21;马太福音4:10
第2. … 哥林多前书10:14; 罗马书 1:25
第3. … 雅各书5:12; 马太福音5:4,35
第5. … 以弗所书 6:1,2;歌罗西书3:20
第6. … 约翰一书3:15; 马太福音5:21
第7. … 希伯来书 13:4; 马太福音5:27,28
第8. … 罗马书 2:21; 以弗所书 4:28
第9.… 歌罗西书. 3:9; 以弗所书 4:25; 提摩太后书 3:3
第10.… 以弗所书5:3; 歌罗西书3:5
话题28:十字架 / 十字架像
Digression 28: Cross / crucifix
信奉基督教的国家广泛相信,耶稣基督是在十字架上被杀死的。然而,希腊语“stauros”,在英语版的正经中被翻译成 “cross”(十字架),它真正的意思是一根桩子或杆子。确实,十字架的符号也许有异教的起源。基督死时他的手和手臂是被举在头以上,而不是伸开成为十字型,因为高举的手是神的承诺被证实的一个符号(以西结书20:5…6,15;36:7;47:14),也是强烈的祈祷(Lam. 2:19;提摩太前书2:8;历代志下 6:12,13;诗篇 28:2),这是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做的(希伯来书5:7)。他说正如当以色列人在野外的时候,那条青铜蛇被举在一根桩子上,他自己在死时也将被举起来;这样,他把“cross”(十字架)与桩子联系在一起(约翰福音 3:14)。
罗马天主教在十字架上赋予了大量的神秘意义。这完全没有《圣经》的支持;这使得十字架成了一种护身符,一个物质性的神与我们同在的记号。人们已变得通过戴十字架或在胸前画十字架,而感到神将于他们在一起。这变得更加表意的;十字架真正的力量是通过我们的信仰和受洗与基督的死相联系,而不是回忆十字架的物质形式。当然,做到后者要比前者容易多了。
话题29:耶稣是在12月25日出生的吗?
Digression
29: Was Jesus born on December 25th?
现今基督教的另一个主要错误是有关耶稣的生日。在基督出生时,牧羊人正在田地里与他们的羊群在一起睡觉(路加福音 2:8);他们不可能在冬天的圣诞节期间这样做。基督生平三十三年半,然后在逾越节死去,即在复活节期间(4月份)死去。所以他一定是在复活节前的六个月出生……即大约9月到10月。
12月25日起源于早期(基督教前期)欧洲的一个异教徒的节日。使徒行传记录了真正的基督信徒是怎么样因为他们的信仰被异教徒迫害的。一次又一次,使徒们警告说,正因为如此,一些基督教徒们采用了异教徒的信仰以便能更符合他们周围的异教徒们的口味(如 使徒行传 20:30;约翰一书2:18;帖撒罗尼迦后书 2:3;彼得后书 2:1…3)。把12月25日作为基督教的一个节日的采用,是一个主要的例子。圣诞树,槲寄生植物等等,都可以被追朔到异教徒在12月25日举行的仪式。
正是因为如此,所以真正的基督教徒不应该在12月25日庆祝基督的生日。在实际生活中,真正的信徒将用大多数的公共假日,如圣诞节假日,来共同学习《圣经》的真理。
第九章问题: Study
9 -Questions
1.为什么我们的拯救需要耶稣的死,而不是其他任何人的死?
2.为什么摩西律法的动物祭品不能充分取走人的罪?
3.当耶稣死时,他是我们的代表,还是我们的替身?
4.下面那一个陈述是正确的?
a)
基督是代替我们死的
b)
基督代表了我们,所以神能因他而宽容我们
c)
基督象我们,但是不代表我们
d)
基督的死意味着神将不再把人的过失当作犯罪。
5.耶稣从他自己的死里获益了吗?
6.当基督在十字架上死的时候,他是否
a)
结束了摩西的律法的一小部分,但不包括十诫
b)
结束了全部摩西律法,包括十诫
c)
结束了除犹太人节日以外的摩西律法
d)
对摩西律法的位置没有任何影响?
7.我们现在应该遵守安息日吗?
8.请给出你回答第7问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