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圣灵是一个人吗?

第一章四节已经给出了充分的证据,说明神的灵是指他的力量,从广义上反映了他的“意念”。因为神的灵的工作方式是如此精确地反映神的特点和品性,一些人就争辩道,神的灵是一个人,也就是神,他们是一体的。如果仔细阅读本书前面部分,你会发现,神的灵是他的意念和权力;如果是这样,那么一个意念或力量就不可能会是一个人。电是一种看不见的力量,能产生可被控制的结果,却不可能是个人。爱是人的性格的一部分,但它却不可能是一个人。神的灵包括他的爱,作为他属性的一部分;也指他的力量,但是绝对不可能指另一个可以与他分离的人。

这种错误的观点(圣灵是一个人)显得如此荒谬,显然,它却为大多数“基督教徒”相信,因为他们相信“三位一体”的教导。有三个神,他们可以为一体,即神、圣灵和耶稣基督。这些基督徒认为神不是人化的,却说圣灵是;这里面有一个明显的矛盾。同样,根据这样的逻辑,圣灵就成了耶稣的父亲。

我们有一个很好的理由认为,“三位一体”本质上是基督教中的一种异教的观点。因为这个词在《圣经》中没有出现过。接受了神是三位一体的观点,基督徒们于是就被迫得到这个古怪的结论:神的力量/灵是一个人,同时也是神,尽管事实上它不是神。当碰到这种不符合逻辑的场合时,这些人最通常的解脱办法就是声称神是一个奥秘,我们应该凭着信而不是我们人的逻辑来接受他。

这就有意地忽视了新约中关于神的奥秘通过耶稣的语言和工作被显明的内容:(因为所有的奥妙都在《圣经》中显明了)

  • “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知道的这奥秘”(罗马书11:25)

  • “所讲的耶稣基督……这奥秘显明出来”(罗马书16:23)

  • “我如今把一件奥秘的事告诉你们……”(哥林多前书15:51)

  • “叫我们知道他旨意的奥秘”(以弗所书1:9,3:3)

  • 保罗的传道是“讲明福音的奥秘”(以弗所书6:19,歌罗西书4:3)

  • “奥秘……如今向他的圣徒显明了。”(歌罗西书1:26)

所有的这些强调都是确实的。并不存在任何与基本教理相联系的奥秘,只可能是那些仍处于黑暗中的人才声言存在这种奥秘。难道这样的人不担心《圣经》中的“巴比伦”这个名字,在启示录中描述的假宗教体系,是“奥秘”(启示录17:5)?这显然在暗示,这体系宣称它的信仰是一个奥秘,但真正的信徒懂得那个女人的奥秘(启示录17:7)。

这样模糊的推理,当然,是来自那些将他们对神的理解,建立在主观的事情上的人,如人类的经历,或含糊不定的一些外在的精神力量在他们头脑中的活动。如果我们期望真正地对神的话语谦卑地学习,那么我们同样地必须应用推理和演绎的基本能力以便发现《圣经》中隐含的信息。

在《圣经》记录中从未有的任何神福音的传道者说,“这是一个完全的奥秘,你们不能去懂它。”相反,他们呼吁人们通过道理,从《圣经》中得出合乎逻辑的结论。

在保罗的福音基础的传道中,他“本着《圣经》与他们辩论,讲解陈明基督必须受害,从死里复活”(使徒行传17:2,3)。这里是系统的,完善的,合乎逻辑的《圣经》推理;并且这个记录中此句前面的话是:“保罗照着他的规矩……讲理……”。所以这是他素常的方式(又见使徒行传18:19)。本着如此的传道方法,在哥林多劝化时,保罗“每逢安息日,在会堂里辩论,劝化犹太人……(但是)当他们抗拒他们自己时…”(使徒行传18:4…6)。那些被劝化的人都经过了保罗本着《圣经》的论述;而不是“耶稣的形象出现在我的卧室”,“不可描述的感觉传遍了全身”,“我在一个晚上遇见了主”。

我们也注意到,这个为圣灵感动而写下来的记录,通过指出他们的“自相矛盾”而鼓励逻辑和推理。同样,在安提阿,保罗和巴拿巴“对他们讲道,劝他们……”(使徒行传13:43)。他们去的下一个地方是以哥念,他们“在那里讲的……信的人很多”(使徒行传14:1)。

当保罗被囚时,同样清醒的荣耀神的逻辑继续激励着他对未来的希望:“保罗讲论公义、节制和未来的审判,”他讲得如此透彻地清楚,以至于连那爱嘲讽而有懒散的巡抚都“恐惧了”(使徒行传24:25)

我们归向主的过程应该是一个推理的过程,这样我们就能够对我们的信仰和教义给出一个合乎逻辑的解释:

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名人”。(彼得前书3:15)

用庄重的语气讲述个人的经历并不是为福音的盼望给出一个理由。“福音派新教会”的基督徒们持续的依赖于“个人的见证”作为传道的方式,显然说明了对他们的“盼望”缺乏“合理的理由”。所有的词汇只能使这样的基督徒们“分享主在我生活中所做的事”等等。如此的个人趣闻逸事与保罗的话截然相反,“我们原不是传自己乃是传基督耶稣为主”(哥林多后书4:5)而且这话是出自一个与耶稣有着比大多数人更密切关系的人——保罗。

我们的对话中的逻辑性的合乎《圣经》的推理方式,应该为我们在日后与神更广的关系竖立一种形式。我们的例子,一贯是和那些早期的运用“推理”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的基督徒一样(使徒行传6:2)。新约中的书信也是建立在它们读者运用合乎《圣经》的逻辑的基础上。这样,“通过推理”,我们知道在摩西律法下的大祭司是什么样,我们便能够理解耶稣基督的具体工作(希伯来书5:3)。讲了神对耶稣的无尽的爱后,保罗强调说,“你们理所当然的侍奉”,是完全地把自己奉献给神作为回应(罗马书12:1)。

在弄清楚了所有这些后,我们应该很清楚地看到,说圣灵是一种有形的存在,这种存在不是神,而又是神,是不符合逻辑的。为了支持这种说法而把所有事情说成是一种奥秘,并说它与逻辑无关,这是《圣经》本身所不能接受的。如果我们不能从《圣经》里得出逻辑性的结论,那么所有对《圣经》的学习都是无益的,而且也没有必要有《圣经》,《圣经》可以只作为美妙的陈词滥调或是有魅力的文学来对待。在许多基督徒的书架上《圣经》遭受的似乎就是这种待遇。

然而,值得表扬的是,那些相信圣灵是一个人的人的确在努力给出《圣经》中的理由。下面的摘录的确是用人性化的语言来描述神的灵如,约翰福音中14-16章的保惠师,或是那些讲到神的灵在“悲痛”的资料(但圣灵并不是一个人)。

我们将第四章三节中展示一个人的“精神/灵”可能被挠乱(使徒行传17:16),不安(创世记41:8)或是欢乐(路10:21)。他的“灵”,也就是他的特点,他的意念和目的,给了他行动的指示,所以就被说成是一个另外的人;但是,当然,事实并不是如此。神的灵也同样被说成是这样。

我们必须明白,《圣经》在谈到抽象事情的时候,常常用一种拟人的手法,比如,在箴言9:1,智慧被作为一个女子。这是向我们说,在现实中,一个有智慧的人是什么样子;“智慧”除了在人的头脑中之外,不可能存在,所以在这儿是运用了拟人的手法。要了解更多的这方面的事,请看话题5,“拟人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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