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 耶稣的血

在新约中经常提到我们的义和拯救是由耶稣的血来的(如:约翰一书1:7;启示录书5:9,12:11,罗马书5:9)。要领会基督的血的意义,我们必须懂得下面这个《圣经》原理:“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利未记17:14)。没有血,身体就没有生命;所以,血是生命的象征。这说明了基督的话的适合性:“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6:53)。

罪导致了死(罗马书6:23),即流血带走生命。正因如此,以色列人以前每犯了罪都要流血,以此来警示他们:罪引来死亡。“按照(摩西的)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希伯来书9:/22)。因此,亚当和夏娃用榕树叶来遮盖他们是不蒙悦纳的罪,相反,神杀了一只羊羔用它的皮来遮盖他们的罪(创世记3:7,21)。相似地,亚伯的动物的献祭被神接受了,而该隐的蔬菜供物没有被接纳;因为亚伯领会了这个原理:不流血就不会有赦免,也不会可能接近神(创世记4:3…5)。

这些事件也预示了基督的血的至高的重要性。特别是逾越节表明了这点,在逾越节期间,神的选民必须把羔羊的血涂在他们的门柱上以从死里获得拯救。这血预示了耶稣的血,我们必须要它来遮盖自己。在耶稣出世之前,按照摩西的律法,犹太人必得用动物祭祀来赎罪。然而,动物流血只是为了训诲的目的。罪必得用死来惩罚(罗马书6:23);一个人杀死一个动物来代替他自己去死是不可能的。他杀死的动物不会懂得对还是错;它也就不能完全代表他,所以“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希伯来书10:4)。

于是就有了下面这个问题:为什么犹太人犯了罪时必须要用动物献祭呢?保罗在加拉太书3:24中总结了多方面的答案:“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他们杀掉供奉的动物必须是没有瑕疵的(出埃及记12:5;利未记1:3,10等)。这预示了基督……“无瑕疵的羔羊”(彼得前书1:19)。所以那些被祭奉的动物的血象征了基督的血。它们可以被神接受作为罪的祭品,因为它们预示着神所知道的基督将来的完美的祭献。他的死是“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希伯来书9:15)。正因如此,神能够原谅他的那些生活在基督出世之前的人们。基督的死是“赎了人在前约(即摩西的律法……希伯来书8:5…9)之时所犯的罪过”(希伯来书9:26)。在律法下所有的祭品都预示了基督……这个完美的赎罪祭品,他“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希伯来书9:26;13:11,12;罗马书8:3 引自哥林多后书5:21)。

我们在7.3节中解释了整个旧约,尤其是摩西的律法,是怎样预示着基督的。在律法下,接近神是通过大祭司的;在旧约时代,大祭司是神和人之间的中保,就如基督在新约时代作了中保一样(希伯来书9:15)。“律法本是立软弱的人为祭司;但起誓的话…立儿子为大祭司,乃是成全了永远”(希伯来书7:28)。因为他们自己都是有罪过的人,大祭司们不能为人带来真正的神的原谅。他们用来赎罪的动物祭品不能真正代替有罪的人。能真正赎罪的,必须要求是一个完美的人,他能在每个方面都代表有罪的人,并能为那些与他的牺牲相联系的人赎罪。相似地,一个完美的大祭司,因为也一样地受罪的试探,能够怜悯有罪的人,他作了这些有罪人的中保(希伯来书2:14…18)。

耶稣完全地满足了这些要求……“象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希伯来书7:26)。他不需要连续地为自己赎罪献祭,也不该死(希伯来书7:23,2)。在这种情况下,《圣经》评注耶稣为一个祭祀:“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希伯来书7:25)。因为他有人的本性,基督作为我们的完美的大祭司,“能体谅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为他自己也是被软弱所困”(希伯来书5:2)。这令人想起《圣经》中对基督的陈述,“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 (希伯来书2:14)。

就如犹太人的大祭司只为神的选民……以色列人作中保一样;基督也只是那些已经受洗归入了基督,懂得了真正的福音的,精神上的以色列人的大祭司。他是“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希伯来书10:21)……神的家是由那些受洗获得了重生(彼得前书2:2…5),有了福音的盼望的人组成的(希伯来书3:6)。领会了基督的祭司职能带来的令人惊异的益处,我们就应该被激发去受洗归入他;如果不这样,他就不能为我们作中保。

我们如果已受洗归入了基督,就应该热心地充分利用基督的祭司职;确实我们对此有责任,必须在生活中做到。“我们就当靠着耶稣,常常以颂赞为祭献给神”(希伯来书13:15)。神让基督作为我们的祭司的意图,是为了让我们赞扬他的荣耀;所以我们应该经常借着基督来荣耀赞美神。希伯来书10:21…25陈述了我们因基督作大祭司而应负的责任:“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

  1. 并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身体用清水洗净了,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神面前”。懂得基督的祭司职意味着我们应当受洗归入他("我们的身体用清水洗净了"),我们决不该让坏的意念在内心发展。如果我们信仰基督的救赎,我们就因他的献祭与神合为一。

  2. “要坚守我们所承认的指望,不至动摇”。我们不应该偏离使我们懂得基督的祭司职的原理。

  3. “又要彼此相顾,激发爱心…不可停止聚会”。我们应当与其他明白并受益于基督的祭司职的人相爱护地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特别表现在纪念基督牺牲的聚会上。(见第11.3.5节)。

明白了这些事,我们就怀满谦卑的信心:如果我们受洗跟基督相连,我们将真正得到拯救。“所以我们只管担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 (希伯来书4:16)。


previous page table of contents next page next chap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