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 耶稣的胜利

前面的学习告诉我们耶稣和我们一样,有着人的本性,一样经受罪的试探。然而耶稣和我们不同的是,他彻底战胜了罪。虽然他和我们一样有罪的本性,但他向我们显示的是完美的品性。这个事实时会在我们逐渐地领会的过程中不断地令我们感动。新约《圣经》有多处对基督的完美品质做了强调:

  • 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希伯来书4:15)。

  • 他“没有罪”。“在他并没有罪”(哥林多后书5:21;约翰一书3:5)。

  • 他并没有罪,口里也没有诡诈”(彼得前书2:22)。

  • 象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希伯来书7:26)。

福音书中的记录告诉了我们耶稣周围的人们是怎样从他的言行中看到他的完美品格的。彼拉多的妻子认出他是一个“义人”(马太福音27:19),不应受惩罚;看到基督被钉十字架的罗马士兵不得不评价说,“这真是个义人”(路加福音23:47)。在耶稣生活的早期,他曾盘问犹太人“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约翰福音8:46),而犹太人对此无以做答。

耶稣因着他自己完美的品格,实现了“神在肉身显现,被圣灵称为义”(提摩太前书3:16);如果神也是人的话,神的所言所行在耶稣身上都做到了。所以耶稣是神……“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的完美的显现(歌罗西书1:15)。因此,人就没有必要亲自看到神。正如耶稣说的,“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真正地)显给我们看’呢?”(约翰福音14:9)。

我们生活在罪的世界里,本性又受罪折磨,很难完全领会基督在精神上的至圣;一个有着我们同样本性的人会在他的品格中完全地显出神的义。要真正相信这点,比仅仅接受基督就是神本身需要更多的信心;因此,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基督的神性”和错误的“三位一体”的教条易于被接受并变得普遍了。

因为耶稣也有我们人的本性,所以他也会死。他是从玛丽亚所生的亚当的后裔。亚当所有的后裔因罪都要死(哥林多前书15:22)。不论他们个人如何公义。所有亚当的后代都因为亚当的罪必死,“死就作了王…因一人(亚当)的过犯,众人都死了…审判是由一人(亚当)而定罪(去死)…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所以必得死(罗马书5:14…19)。作为亚当得后裔,基督成为了“罪人”,所以必会死,因为所有亚当的后裔都被归为罪人,都因罪而必得死。神没有改变这个原则,对基督也一样。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哥林多后书5:21)。

除了耶稣以外,所有亚当的后代都该受到这个惩罚,因为我们本人都过犯了罪。耶稣必须得死,因为他有我们的人性,须分担降到亚当后代身上的诅咒。然而,因为他本人没有做任何该得死的事,“神却将死的痛苦解释了,叫他复活,因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使徒行传2:24)。基督“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马书1:4)。如此,基督荣耀地复活是因为他完美的品格,他的“圣善的灵”。

基督并没有仅仅因为他有人性而死在十字架上。他情愿地给出自己完美的生命作为礼物赋予我们;他知道他的死将把我们从罪恶中拯救出来(以弗所书5:2,25;启示录书1:5;加拉太书2:20),就通过“为我们的罪”而死显示了对我们的爱(哥林多前书15:3)。因为耶稣是完美的,他能够战胜罪的后果死,成为第一个死后复活的人,并被赐予永生。因此,所有那些通过受洗、象耶稣一样生活归入基督的人就有了像耶稣一样的复活和被赐福的希望。

基督的复活有着重大的意义,因为它是我们复活和被审判的确据(使徒行传17:31),如果我们真正象他,我们就在他所赐福的永生中有份,“知道那教主耶稣复活的,也必叫我们与耶稣一同复活”(哥林多后书4:14;哥林多前书6:14;罗马书6:3…5)。作为有罪的人,我们该永远地死去(罗马书6:23)。然而,由于基督的完美生命,对死的遵从和他的复活,神就能够完全按照他的应许赐给我们永生。

为了除去罪的后果,按着他对我们救赎的应许,凭着我们的信心,神把我们“算为义的人”(罗马书4:6)。我们知道,罪带来死亡,所以,如果我们真正相信神将会把我们从罪中拯救出来,我们就必须相信他将把我们算为义人,尽管我们不是。神让基督“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哥林多后书5:21),就是通过受洗归入基督和象基督一样生活。这样,对那些“在耶稣基督里”的人来说,基督“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哥林多前书1;30,31);下面的《圣经》经节激励我们去赞扬基督所成就的伟大的事:“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罗马书1:17)。因此,要懂得真正的福音,就需要理解这些事。

这一切都因着基督的复活成为可能。他是将要被赋予永生的人所收获的“初熟的果子”(哥林多前书15:20),一个新的将被赋予神的品性的灵性家庭里“首先复生的”(歌罗西书1:18引自以弗所书3:15)。基督的复活使得神能够把信耶稣的人算作是公义的,因为他们归入了耶稣的公义。基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马书4:25),“称义”得意思是“成为公义的”。

要真正相信神能够算我们为完美的,需要有意识的经过深思的信仰。基督在审判席上能使我们“无瑕无疵、欢欢喜喜站在他荣耀之前”(犹大书24节;歌罗西书1:22,以弗所书5:27)。我们因为有犯罪的本性和不断的属灵的跌倒,要相信这些就需要坚定的信心。仅仅是把我们的手放在十字架上或是不切实际地同意一些《圣经》的教条并不能表明有一种真正的信仰。只有完全地理解基督的复活才应该激发我们的信心:“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叫你们的信心和盼望(类似的复活)都在于神”(彼得前书1:21)。

只有通过受洗我们才能“归入基督耶稣”,才能因此归入他的义。通过受洗我们将自己与他的死和他的复活联系在一起(罗马书6:3…5),这样我们才成为“公义的”或被算作公义的,从罪中被拯救出来(罗马书4:25)。

除非我们已经受了洗,不然我们理解这些奇妙的事是不容易的。受洗使我们与基督在十字架上流的血联系在一起;信的人“曾用羔羊的血把(他们的)衣裳洗白净了”(启示录7:14)。他们于是象征性地穿上了白净的衣裳,代表着基督的义已被算作他们的(启示录19:8)。如果我们犯了罪,这些白净的衣裳会变脏(犹大书第23句);当我们在受洗后有了过犯,我们必须用基督的血来洗净,通过基督祈求神对我们的宽容。

受洗以后我们仍然需要努力保持在受祝福的位置。我们需要经常性的,每日几分钟的自我审查,不断地祈祷以寻求神的宽容。这样做了,我们就能谦逊地确信:由于基督的公义,我们将会在神国里。我们必须寻求在自己死去或者在基督返回的那一天是归在基督里的,“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上帝而来的义”(腓立比书3:9)。

《圣经》中反复强调的因“信心”带来的公义说明,我们不可能因为自己的作为而获得拯救;拯救是神的恩惠: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以弗所书2:8,9)。如同公义是所赐的一样(罗马书5:17),拯救也是所赐的。所以,我们做任何基督教的服务的动机应该是对神的恩惠的感激之情……他通过耶稣把我们算作公义的人,从而给了我们救赎的路。试图辩论说如果我们做好事就能被拯救就是犯了致命的错误。单凭我们这样想,就不可能获得拯救;拯救是一种恩赐,我们不能获取,只能带着深深的感激之情,在我们的行为中回应这种恩典。真正的信心必定因行为而得以完全(雅各书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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