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神和耶稣的不同点

在那些强调“神在基督里”的程度的段落和那些突出他人性的段落之间,有着一个很好的平衡。后一部分的段落使得不可能按照《圣经》来证实耶稣是神自己,“真正神之真正神”,是三位一体学说错误提出的教条。(“神之神”这个短语于公元325年被用于尼斯亚的委员会上,在那里神是‘三位一体’的概念首次被公布;对于早期的基督徒们并不知晓。)‘三位一体’这个词从没在《圣经》中出现过。第九章将会进一步探讨基督对邪恶的全部胜利,还有神在其中的角色。当我们开始这些研究,让我们记住这拯救是要依靠对真实的基督有一个正确的理解(约翰福音3:36;6:53;17:3)。一旦我们对征服邪恶和死亡有了正真的理解,我们才能为了分享这拯救而受洗于基督里。

在提摩太前书第2章第5节中,我们可以找到对神和耶稣之间关系的最清楚的概括:“因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对这些突出的字句的反思,让我们得出了以下的结论:…

只有一位神,耶稣是不可能成为神的;如果圣父是神耶稣也是神,那么就有了两位神。“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哥林多前书8:6)。‘圣父’因此是唯一的神。所以按照三位一体学说的错误学说,就不可能有另外的一个叫做‘圣子’的存在。在旧约全书中也同样描绘了唯一的神,就是父(例如:以赛亚书中的63:16;64:8)。

  • 在唯一的神之外,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

  • 一位中保”。“和”这个词表明了基督和神之间的不同。

  • 基督作为“中保”意味着他是一位中介者,仲裁人。在有罪的人和无罪的神之间的中保/仲裁人不可能是无罪的神自己;他应该是一个无罪的人,但是有着人类有罪的本性。由于这个解释的正确性,“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是毋庸质疑的。即使保罗在写到耶稣升天后,也没有说过“神基督耶稣”之类的话。

有几次我们见过“神非人”(民数记23:19;何西阿书11:9);然而很清楚基督是“人的儿子”,如他在新约全书中的成为一样,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他是“至高者的儿子”(路加福音1:32)。神为至高者表明只有他有着至高无上的高位;耶稣是“至高者的儿子”说明他是不能成为神本身的。用于神和耶稣的这种关于父和子的真实语言,使他们的根本不同的变得很明显。同时,儿子和他的父亲会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他不会和他父亲是同一个人,也不会和他的父亲一样大。

与此相符的是,在神和耶稣之间有着很多明显的不同,清楚地表明了耶稣不是神本身:

耶稣

“神不会被恶试探”(雅各书
1:13)。

基督“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希伯来书
4:15)。

神不会死…他天生不朽(诗篇
90:2;提摩太前书6:16)。

基督死了三天(马太福音12:
40;16:21)。

神是人不能看见的(提摩太前书
6:16;出埃及记 33:20)。

人们见过耶稣,并亲手摸过
(约翰一书,强调这一点)。



当我们被试探,我们会在趋向罪恶和顺服神之间做出选择。我们经常选择违背神;基督也面临同样的选择,但他总是选择顺服神。尽管基督没有犯过罪,但在他身上仍有犯罪的可能性。神有犯罪的可能性是不可思议的。我们已经讲过,在撒母耳记下7:12…16中,大卫明确地被神应许他的后裔就是基督。其中第14节讲到基督有犯罪的可能性:“如果他犯了罪,我必用人的杖责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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